南昌高速贛江智慧服務區(qū)改造及梅嶺收費站標準化收費站 試點工程(第二次)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南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根據(jù)實際需求,委托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就南昌高速贛江智慧服務區(qū)改造及梅嶺收費站標準化收費站試點工程(第二次)進行國內公開招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南昌高速公路贛江智慧服務區(qū)、梅嶺收費站。
2.2 招標限價: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3059335.29元。
2.3 計劃工期:計劃工期3個月,計劃進場日期為2024年7月。
2.4 招標范圍:贛江智慧服務區(qū)改造、梅嶺收費站“云收費”標準化改造、西外環(huán)視頻點位加密工程。工程完工后提供第三方合格的檢測報告,檢測機構由招標人委托,檢測所發(fā)生費用由中標單位支付。
2.5 質量要求: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3.2 投標人須滿足資質要求: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機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資質。
3.3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4人員要求:擬派本項目負責人具有機電工程或公路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機電工程或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含)以上職稱,且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
3.5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承接過一項合同金額不少于200萬元(含)以上公路機電工程或高速公路聯(lián)網收費系統(tǒng)開發(fā)建設項目。
3.6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7其它要求:
3.7.1投標人未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3.7.2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不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被宣告破產、財產被接管、凍結等狀態(tài),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投標資格條件的情形。
3.7.3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等記錄名單及未被列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3.7.4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內不存在行賄犯罪行為。
3.8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報名地點: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qū)省府北二路92號咨詢大廈4樓407室。
4.2 報名時間: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時間,公休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標人在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4.3.1 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4.3.2企業(yè)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
4.3.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授權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及投標截止日前一年(12個月)內任意連續(xù)六個月在本單位的社保證明材料(繳納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4.4 已領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放棄投標的,應在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一日前書面通知代理機構,否則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投標活動。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7月10日上午9時30分,地點為南昌城投大廈負一樓陽光平臺開標室(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豐和中大道456號)。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南昌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www.xfalove.net/)。
7.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南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紅谷灘區(qū)九龍大道5999號
聯(lián)系人:王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8938911995
郵 箱:563060027@qq.com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東湖區(qū)省府北二路92號
聯(lián)系人:喻先生/劉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791-86317980/18770928616
郵 箱:850904121@qq.com